1.抓好学院师生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,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好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。
2.与教育教学行政一起研究决定学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事项,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3.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,听取行政负责人报告工作,提出意见和建议,履行行政工作的保障监督职能。
4.严格组织生活制度,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,丰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,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育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5.协助校党委抓好干部的选拔、教育、培训、管理,加强对下设各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,制定党支部工作职责,具体指导党支部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。
6.负责按上级要求、学校的相应规定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,维护和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。
7.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和管理工作。
8.按照中央既定方针政策认真做好统战工作。领导并支持学院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,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。
9.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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